近日,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青安委﹝2022﹞3号通报,省水科院荣获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
2021年度,省水科院在省水利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强化宣传和监督为水利科技事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坚守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明确落实。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依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认真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构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针对水利科研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工程建设一线对大型试验设备的使用及车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三是持续深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健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记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持续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围绕应急和抢险制定了操作性强的预案,确保处置突发事件时找准位置、清楚职责。
今后,省水科院将以“全省安全生产企业先进企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法规学习和教育,不断深化行业重点工程和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持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