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科院承担编制的《青海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省水利厅审查后正式印发。《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及关于防汛抗旱减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水利部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密衔接省级水网规划和水安全保障 “十五五”等相关规划,系统分析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突出问题,明确了“十五五”时期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五年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规划依据和行动指南。
自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以来,在省水利厅统筹组织领导下,省水科院编制组先后赴西宁、海东、黄南等市州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系统收集整理基础资料、调查山洪灾害防治现状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现状情况,梳理基层项目治理需求,经先后多次对接地方水利部门,开展多轮复核校核、专题讨论,广泛征求省直相关单位意见,反复打磨优化文本质量,按期完成《规划》编制。
《规划》正式印发,是我院近年来在省级水利规划领域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体现了我院在山洪灾害防治领域的专业积累和技术实力,进一步巩固了我院在省级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方面的优势地位,也展现了我院立足省情实际、服务全省水利工作大局的实践担当。
下一步,我院将聚焦《规划》落地实施,扎实做好技术支撑与项目承接,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为现代化高原水网建设筑牢坚实防洪安全屏障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来源 | 勘测设计研究所